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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 张亚婷:中世纪西欧骑士文学中的动物地理

张亚婷 世界历史评论 2022-09-01

张亚婷: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中世纪西欧骑士文学中的动物地理


摘要:在12到15世纪的中世纪西欧骑士文学文本中,人和动物的相遇和互动出现在不同地方和空间之中,因而关系随着边界的流动而发生不同的变化。本文以中世纪英格兰、中世纪法国和中世纪威尔士骑士文学文本为主,结合相关历史文献,从经济地理、伦理价值和文化象征意义三个方面展开研究,分析在不同地方和空间中人与动物的相遇方式和互动关系,管窥地方与空间在人与动物权力关系中扮演的角色和隐含的意义。研究发现,文本中的动物布局和特定地方或空间中出现的不同类型的动物被赋予特定意义或价值,而中世纪作家在叙事中表现出对混杂性地方和人与动物关系流动性的思考。

关键词:中世纪西欧 骑士文学 地方 /空间 动物地理

       

12到15世纪,在反映中世纪西欧世俗文化的体裁之一骑士文学文本中,人和动物的相遇和互动出现在不同的地方和空间之中,边界具有复杂性和流动性特点。乌尔班尼克(Julie Urbanik)指出,“你是谁和你在哪里决定了你和不同物种之间互动的类型”,而地方既可是具体位置(比如动物园、屠场、家和荒野),也可是象征性位置(比如理论、科学、文学和道德方面),强调动物地理旨在研究在特定的地方、空间、地点中人与动物的复杂关系。事实上,谈及地方总会涉及其与空间的关系。段义孚指出,和空间相比,地方是价值观的具体化,而空间是以不同方式被体验为地方的相互关联的地点,是地方的网络系统。地方具有封闭性和人性化特点,而空间比较开放自由。本研究意图在结合历史文献的基础上,回归中世纪历史与文化语境,分析在中世纪西欧骑士文学文本中地方或空间中人与动物之间的互动关系或动物景观。研究涉及中世纪英国、法国和威尔士文学多个文本,从经济地理、照看伦理和动物的文化意义方面展开分析,以更为系统地观照地方和空间在中世纪西欧人对人与动物的关系界定中的作用和含义。

01


经济地理:“种际间权力几何结构”


乌尔班尼克认为,经济地理意味着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以及经济交换过程中人与动物的关系,即人为了赚钱在市场销售动物,动物成为商品,或人们为了生存而豢养动物或进行狩猎。人们在不同地方或地理空间通过对动物身体的处理(比如解剖、吃、搏斗)来审视不同人群在不同地方与动物的关系,即强化人与人的权力关系或划分人与其他物种之间的边界,人们同样考虑野生动物被杀或被消费的地方和方式,这可分为消费(全部或部分)和娱乐/旅游观光。事实上,中世纪人对人和动物的经济关系也有一定的思考或记述。安塔尔(Evelyn Antal)和哈翰(John Hartham)认为,人类的地位在上帝和天使之下,比动物优越,而动物不过是因为能满足人的利益而被创造。老普林尼和巴特洛迈乌斯·安戈里克斯在著述中持有这种观点。但萨莉斯贝里(Joyce E. Salisbury)认为,从400到1400年,人们逐渐认为人类和动物有许多相似之处。显然,理论上的认识和实践中存在一定差异,但作品中再现的贵族日常生活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人与动物之间的边界感和差异性。如果追溯历史,就可见中世纪英国人对人与动物关系的看法逐渐发生变化。历史学家吉尔达斯(Gildas,500—570)把不列颠的城市比作浑身佩戴珍珠的新娘,山川秀美,农业发达,山上有适合动物生存的牧场,鲜花、清泉、河水和湖水让人感到惬意,躺在岸上的人易入甜蜜梦乡。历史学家比德(Bede the Venerable,672—735)指出,英格兰有各种家禽和水鸟,鳗鱼和三文鱼产量很大,人们可捕抓海狮、鲸鱼和海豚,从贝类动物体内获得不同颜色的珍珠,从蛾螺身上提取颜料。编年史家蒙茅斯的杰弗里(Geoffrey of Monmouth,1095—1155)指出,不列颠岛源源不断地为人类提供各种所需,林地生活着各种动物,鲜花可使蜜蜂酿蜜,河水和湖水中有许多鱼类,国外的商品通过泰晤士河、塞文河和亨伯河运入不列颠。这些记述反映出从早期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到人利用动物的意识转变。需要指出的是,骑士文学中的世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男性化的世界,动物在多数情况下成为男性占有、控制、驾驭、杀戮、控制的对象,而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因为人倡导的差异政治而体现出权力的空间化特点。这种边界感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和人们所处的地方和空间以及界定男性气质的需要有关。


Julie Urbanik, Placing Animal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Geography of Human-Animal Relations, Plymouth: Rowman & Littlefeld Publishers, Inc., 2012.


中世纪贵族对狩猎非常痴迷,因为森林成为闲适或闲暇的代名词,在森林狩猎也是把他们从城堡带入森林的一种方法。拉卡姆指出,对中世纪人来说,“森林”这个词更多指的是有鹿的地方。英国国王们一直执行威廉一世颁布的森林法,被猎杀的森林动物(比如黇鹿、赤鹿、獐鹿和野猪)被看作是他们的财产。普通人憎恶森林法,因为吃鹿或野猪会受到重罚。有时国王会允许普通人捕猎狼、狐狸、野猫和野兔,因为这些动物对国王的猎物和家禽造成威胁。显然,被猎取的动物成为社会等级划分的外在表现。伯吉斯认为,森林里的活动和宫廷形成对比,进入森林意味着向前运动和新的开端,就摆脱了宫廷的价值观。英国国王爱德华二世的猎手威廉·推缇(William Twiti)以对话形式撰写了英国第一部狩猎手册《狩猎艺术》(L’Art de venerie)。他写到狩猎方法、吹号次数、剥皮方式、猎物分类和特定术语,描述了兔子、雄鹿、野猪、獐鹿、黇鹿和狐狸等动物的狩猎方法。中世纪皇室成员和贵族以在森林、公园、皇家园林和狩猎场等地狩猎为乐,而骑士日常多关注战争、宫廷爱情和狩猎,这些活动在荒野或冒险的路上完成。皇室成员和贵族的狩猎形成一种与动物有关的特权空间,骑士的活动形成充满各种可能性的流动空间。马尔文指出,骑士在没有战争时为保持战术进行驯鹰或参加比武大会,追杀狮子、豹子、熊和他们熟悉的其他动物。中世纪基督教在欧洲建立起由重要的点(教堂、朝圣地、城堡)组成的网络,甚至划分出一块流浪空间,森林有幻想与现实之分,中世纪骑士的基本特点就是流浪。流浪就意味着不断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的移动或运动,地方就变为象征着自由的空间,就有可能遇到不同的动物。萨莉斯贝里指出,虽然中世纪有不同法律规定对待动物的方式,但可被猎取的动物比被当作食物的动物更有价值,因为人们认为狩猎是高贵之事。这说明,狩猎不仅能展示或强化骑士的男性气质,而且形成了能证明其阶层或性别符号语言的男性共同体,马、号手、猎狗和相关野生动物必须参与其中。


需要注意的是,贵族拥有很强的地方意识和特权观念。格茨指出,森林以及狩猎权都属于领主的财产,捕猎赤鹿、野猪和熊都是领主的特许权,从加洛林时期起,“森林”,原来是国王林地,成为狩猎权的同义词。狩猎是在表示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同时也是在锻炼身体,是在考验勇气。《华威的盖伊》中的盖伊在森林狩猎时带着猎狗追赶一头雄鹿,无料这只雄鹿咬死了许多猎狗,盖伊下马杀鹿后按照狩猎习惯剖杀并吹响号角召人。听到号角的林地领主伯爵弗劳伦特派儿子去查看,因为得不到他的允许任何人不可随意狩猎。伯爵的儿子用苹果枝抽打盖伊的头导致流血事件,而盖伊用号角砸其头致其死亡,但盖伊还是把鹿留给了弗劳伦特。这个事件说明了狩猎权、特定地方和猎物之间的紧密关系。流血和死亡表明双方在维护特定的狩猎场所、所有权、猎物中的博弈规则,但盖伊最终归还鹿的做法表明,他意识到猎场的私人化特点和不可随意侵犯。段义孚指出,新近的行为学研究指出,非人类的动物同样有很强的地盘意识和地方意识,空间被圈出以防御入侵者。地方是可以感知价值的中心,在那里,诸如食物、水、休息和繁殖这样的生物需求得以实现。人类和动物有相似的特定行为模式。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伯爵和盖伊发生冲突的根本原因,即他们拥有的地方或地盘(点)意识。


William B. Todd (ed.), Guy of Warwick, Austin: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1968,


在特定场合(比如林地、狩猎场、路上、荒野、室内等)对动物身体的处理和对狩猎语言的掌握是贵族男性教育中重要的一环,而专业行话或术语甚至成为阶层划分的潜规则。在《特里斯丹和伊瑟的传奇》中,特里斯丹给路遇的狩猎者展示了剖鹿、给猎狗分食猎物和给国王展示猎物以作为礼物的仪式的过程。《爱普米顿的生平》中的索罗缪教爱普米顿如何狩猎、驯鹰、逐鹿和在荒野骑马,而他在猎鹿和整理鹿肉上技艺高超。“高文”诗人在《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中对城堡主人娴熟的剖鹿技术描述详尽。《霍恩传奇》中霍恩的美名就来自狩猎、猎鸟和驯马等方面。马尔文指出,绅士的语言中充满了狩猎行话,自由民勉强能用英语说,农奴不懂这种娱乐术语。这从《亚瑟王之死》中用骑士特里斯丹发明的狩猎术语区分贵族、自由民和农奴就可看出。贵族经常会举行分发猎物仪式和回家游行,有专业指南和相应实践。对于不同的猎物,狩猎者通常会采用不同的语言进行描述,而杀死猎物有技术要求,每个参与者会根据地位或狩猎贡献分得猎物的相应部位。人和猎狗在狩猎过程中有主仆之分,因为这些猎狗属于工作型动物。


从骑士文学中可见,人类在不同地方(海洋、森林、市场、宫廷、城堡、餐厅)把动物作为商品或财产来占有、消费或控制,展现了人的支配位置和主导地位。动物既可进入市场销售获利,同时又可作为食物支持人的生存或作为工具为人服务或协助证明其身份。斯托克斯塔德指出,中世纪末期,人们对私人空间和家居舒适度的渴望越来越强,大厅依旧是城堡生活和建筑设计的焦点,同时也是庆典和宴会的舞台,豪华的菜肴在最后两道菜之间展示,比如天鹅或孔雀烤过之后再放回原先的外皮或羽毛之中。中世纪时期,教会规定周五禁食肉类,所以人们对鱼类的需求相对较高。在这种消费行为的后面隐含着人与鱼的关系。研究发现,人要了解鱼的行为和习性,鱼对钓鱼者的行为会做出相应的回应,人和鱼之间的互动行为通过水和空气的分界线完成。中世纪英国的一本小册子表明,市场中有各种海鱼和淡水鱼在售,屠夫销售牛肉、猪肉、羊肉、山羊肉、动物内脏、猪油、牛皮和羊皮等,禽贩售卖野生鸟类和家禽,售卖的馅饼中夹有猪肉、鱼肉、家禽肉或野味。《坎特伯雷故事》之《骑士的故事》中,故事讲述者骑士就指出,为他翻耕一大片土地的牛并不强壮,但还需要拉犁。《艾米斯与艾米伦》中的艾米伦卖驴后用钱买食物吃。显然,驴的经济价值就体现为可以变为金钱换取其他食物。《丹麦王子哈夫洛克》中的格里姆在海中捕到各种北方鱼,拿到林肯郡的镇上售卖并买回猪肉、羊肉和牛肉食用。他们的消费行为(销售和购买行为)显示出他们的商业意识和交易意识,而消费地方是集市。这是中世纪英格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运作模式,而贵族优博在丹麦宫廷用餐时所吃食物为鹤、天鹅、鹿肉、三文鱼、七鳃鳗和鲟鱼。在《伊文》中,饥饿的伊文吃烧烤的家禽肉,他变疯之后在树林中杀鹿后生吃,而林中隐士每天帮他剖掉鹿皮并煮熟鹿肉,把鹿肉和他用卖鹿皮获得的钱买的面包一起放在窗外供伊文吃。这其中有人消费动物身体的一体化过程,又有动物商品化的过程。在《埃里克和埃尼德》中,埃里克晚餐吃厨师做的开水煮肉和烤鸡,在森林边的帐篷处吃梭子鱼、鲈鱼、三文鱼和鲑鱼。在《亚瑟王之死》中,马洛礼在许多地方都很笼统地表示人们吃早餐或晚餐或盛宴或山珍海味或美味佳肴,很少明确指出具体饭菜,但指出帕特森爵士在一所别墅吃鹿肉和各种山珍海味。显然,人在捕获、销售、食用动物的过程中,使动物商品化了,这不仅体现了生物多样性特点,更体现了处于大众文化中的人有意识地加入劳动而产生了这些动物的经济价值,动物成为人的食物和“他者”。这些出现在海洋、市场、餐桌上的动物展示了任何野生动物和家禽之间的关系,捕、买、卖和吃等行为所发生的地方说明人对自然世界和世俗世界的驾驭能力。


Le Morte d'Arthur (originally spelled Le Morte Darthur, ungrammatical, Middle French for "The Death of Arthur") is a 15th-century Middle English prose reworking by Sir Thomas Malory.


需要指出的是,贵族通过在不同地方发挥动物(比如马、骆驼、大象)的服务功能来证明自己的社会地位,显示出动物的实用功能。《亚瑟王之死》中高频率出现战马在不同地方为人服务的场景,而骑马的行为是这些地方中的系列运动,奔跑在路上的马协助骑士完成各种使命。在《克里盖斯》中,克里盖斯骑的阿拉伯马比羊毛洁白,对绅士来说,它比屋大维在罗马的财富都宝贵。希腊人和德国人看到他骑着这个坐骑都欣喜若狂,因为他们已经对阿拉伯马的卓越和英姿飒爽有所谈论。《汉普顿的贝维斯》中的盖伊爵士就骑着阿拉伯马去伦敦城战斗。我们知道,阿拉伯马以速度快、外形美、耐力好、智商高和气质雅在中世纪倍受推崇。阿拉伯马在欧洲的出现也许和十字军东征有关系。在中世纪时期,西班牙小马被看作是马中最贵的种类。在亚瑟王的比武场上,克里盖斯和珀色威尔比武时就是骑着西班牙马把对方打下马。在《兰斯洛》中,23位骑士骑着爱尔兰马参加比武。在《埃里克和埃尼德》中,奥古鲁斯骑着速度飞快的爱尔兰马比武,亚瑟王王后骑着白色的挪威马。在《围攻耶路撒冷》中,犹太大军中,1万人骑马,200万人骑着单峰骆驼,5万人骑着大象,在耶路撒冷攻击罗马人。可以看出,不同种类的马的出现说明了马匹的国际化贸易和多样性,以及当时人们对参与比武或战争的动物的重视程度和消费情况,而来自不同地方的马和东方动物的出现,说明了中西方的贸易交流状况。


动物以礼物或财产的形式出现,体现其在特定地方和特定时间的经济价值或替换作用,通过此符号,当事人达到目的或展示慷慨之举。在编年史家韦斯笔下,亚瑟王给来自其他王国的人赠送的东西中就包括灰狗、鸟类、豹子、熊和战马等。在《埃里克和埃尼德》中,埃里克获赠的礼物中就有北方马、鸽鹰、灰狗、雀鹰和阿拉伯马等。在《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中,城堡主人先后用鹿、野猪和狐狸与高文骑士有意在城堡大厅这个公共空间进行交换,阐释动物和“吻—绿腰带”互相交换的潜在意义,揭示人之罪恶产生的原因和后果。马尔文认为,鹿肉和吻是狩猎的符号,形成了“肉的经济,通过这个战利品得以交换”。山本指出,此诗中鹿的身体变为食物,和人的身体融为一体,狐狸作为人的狡猾对手最终要被揭开面具的伪人物。《霍恩传奇》中的布列塔尼公主里格美尔为了让大管家安排自己和心仪的骑士霍恩见面,送给大管家一枚大金戒、一匹马、两条灰狗和一只苍鹰,大管家承诺安排见面。在《特里斯丹与伊瑟的传奇》中,两位仆人欲在森林中杀死伊瑟的侍女,但得知她并未做任何错事后现场抓住并杀死一只野兔,割下野兔的舌头拿回去对伊瑟谎称是侍女的舌头,以证明侍女已死。《亚瑟王之死》中身陷地牢的兰斯洛以一吻换取了贵夫人提供的白马,去角斗场救已上了火刑台的王后桂妮薇儿。这种交换在贵夫人喜欢兰斯洛和兰斯洛自觉不会失去荣誉的基础上进行,地点分别在地牢和马厩,交换物为亲吻和白马。


Dorothy Yamamoto, The Boundaries of the Human in Medieval English Literatur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人通过武力或暴力手段控制、制服或使用动物或动物身体的某一部分(比如牛角、鹿角),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能力,显示动物具备的实用功能。《亚历山大王》中的亚历山大在12岁时驯服野马后就因为其英勇被任命为王位继承人。在《伊文》中,放牛人说只要双手用力猛扭一头野牛的双角,其他牛就会因为恐惧而聚拢在他身边求得宽恕。但基于此故事的《井边女士》的讲述稍有改变,黑发人用手中铁棒使劲抽打一头鹿,鹿的叫声使其他鹿聚集在林中空地上,随之一起的还有蛇、狮子、蝰蛇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黑发人令鹿吃草,它们就低下头表现出敬意和服从。在《狮心王理查》中,理查挖出并吃掉狮子的心脏,因此落下“狮心王”的美名。人类使用暴力制服动物,目的在于展示或表演人的主导位置。值得注意的是,骑士文学中的男性主人公通常需要在森林或荒野打败、征服或杀死动物来凸显他们的勇敢,或在比武大赛中杀死对方的马以争输赢,或赢得爱情。在不同空间中被追赶/追寻或猎杀的动物对贵族或骑士来说是他们建立荣誉的对象,帮助骑士完成了展示骑士精神的行为。《亚瑟王之死》中的骑士兰斯洛砍掉野猪的头,杀死火龙,鲍斯在城堡砍下狮子的头颅。在《特里斯丹与伊瑟的故事》中,特里斯丹与伊瑟在森林通过训练猎狗追捕红鹿而生活。山本指出,狩猎就是对人调控、改变自然世界的能力的赞美,人在界定边界时在非人类的东西上施加权力。在《色兰斯传奇》中,卡多杀死火龙后获得土地并赢得心上人尤菲米的芳心。《亚瑟王之死》中许多骑士的战马受伤而死,或骑士路遇的狮子被杀。马的身体(后臀、脖子、脊椎骨、头、内脏)和狮子(头颅)成为对方手中武器(矛、剑、箭)的目标对象。虽然这可以解读为砍杀战马的目的是想杀死和骑士身为一体的马来削弱、破坏、摧毁对手的完整性,从而达到战胜对方的目的,但这些动物在森林和比武场中成为受害者或牺牲品,这恰成为骑士“表演”男性气质或骑士精神的道具。需要说明的是,制作骑士的盔甲的材料除了钢铁之外,还包括浸醋硬革、骨头和牛角等,盾牌表面覆盖有皮革,比如马皮、驴皮或鹿皮。显然,动物的部分身体(骨头、角、皮)具有保护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骑士文学中出现了人成为动物的猎物、食物或受害者的描述,反映出较为复杂的经济地理状况。《亚瑟王之死》中的骑士帕林诺在森林中看到一女尸被狮子和其他野兽吃光,徒留头颅。《派里笃》中的派里笃在森林中看到被链子锁着的狮子身旁深坑中堆满了人和动物的尸骨。《坎特伯雷故事》之《骑士的故事》中,骑士讲述的故事表明,底比斯国王克瑞恩为了泄愤准备让狗吃掉自己的敌人,但被雅典国王忒修斯阻止。这首诗歌中还有一首读画诗:比武场中战神玛斯神庙的壁画表明,野熊掐断猎人的喉管,母猪吃掉睡在摇篮里的婴孩,狼因吃人而红了双眼,狩猎女神狄安娜的神庙壁画展示了猎人亚克托安被狄安娜变成公鹿后又被他的狗吃掉的故事。这些展示了人和动物在荒野或家庭私人空间中的权力关系。在这种博弈中,人成为他者,成为被捕获、被消费的对象,人以食物的形式出现,成为动物身体的一部分和被消费的对象。但这在《汉普顿的贝维斯》中稍有不同的表述:两头狮子在森林中咬死了波尼法斯和他的马,但没有伤害躲在洞中的乔西亚,叙事者认为这是狮子的本性,因为“她是国王的女儿,王后和童贞女”,狮子和贝维斯进行搏斗时被他用利剑刺死。贝维斯从树林中看到死人的尸骨时判断他们被野猪所吃,但野猪最终被贝维斯杀死。当他被关在深达20英寻的深坑时,深坑中的许多蜥蜴、蛇和蟾蜍企图用毒液毒死他,而黑蟒叮咬他的前额,他用木棍回击致其倒地,但黑蟒甩尾打他致他晕厥,他醒后用木棍把黑蟒捶击打成碎片。这些例子说明,人和动物关系的动态改变取决于所处的地方(比如森林、婴儿床、洞穴、深坑)和人的身体状态(死亡、孱弱、隐藏等),而“猎物”的构建因为地方或空间的不同以及权力关系具有流动性和相对性。

02


爱与高贵:照看伦理


琼斯指出,“相遇伦理”(ethics of encounter)要求人们看到或遇到个体动物,意识到我们共享有栖息地,追问个体动物、个人和整体之间的伦理问题。约翰逊认为,新的动物地理学要求“把动物的身体和声音再政治化,而不是仅仅看作是意识形态或概念工具”。这牵扯到道德景观与照看伦理(ethics of care)问题和热爱生命(biopholia)的理念。克朗指出,“因为社会价值和意识形态是借助包含道德和意识形态因素的地理范畴来发挥作用”。人与动物相遇的地方依据行为规范进行标记,而这些行为规范成为社会地位的表征。关于行为和地方的关系,中世纪西欧诗人在书写中表明,人在某种程度上承认动物的主体地位,而人与动物之间存在的物种边界或裂缝在特定的地方或空间因为某些原因被抹除,动物甚至因为其行为传达的爱和高贵品质而成为道德榜样。雷根指出,动物和人一样具有心理需求和社会需求,动物的情感生活表现在爱与憎、恐惧与愤怒、安全和孤独中,动物也具有偏好自主性。在中世纪西欧骑士文学中,人与动物(比如马、狗、游隼等)在不同地方或空间(比如荒野、宫廷、墓地、森林)就表现出这种特点。


[英]迈克·克朗:《文化地理学》(修订版),杨淑华、宋慧敏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不同类型的狗(比如灰狗、猎犬等)在中世纪人,尤其是贵族的生活中,扮演着人的救赎者或复仇者的角色,成为人的道德榜样,而骑士也表现出对狗的关爱之情。在《高德爵士》中,教皇告知高德要吃狗食并保持沉默直到他完成救赎。胡博认为这条狗在送食物时扮演着圣灵的角色,灰狗使他从精神死亡中复活。撒尔特指出,高德与狗的关系不仅仅是他悔罪的表现,狗是上帝恩典的表现,灰狗又是贵族地位的象征。他在德国宫廷食用西班牙猎犬送给他的狗食,他身上的动物性已逐渐得到驯化。德国公主用红酒洗刷灰狗的嘴并让它给高德送去肉和面包,“他们为高德的动物性自我提供了道德和精神营养”。不管是在宫廷还是荒野,高德通过食用具体食物(面包、狗食)获得救赎,而狗(灰狗、西班牙猎犬)扮演着救赎者的角色,助其道德成长。同样的情节出现在《西西里的罗伯特》中。西西里国王罗伯特因为傲慢受到上帝惩罚,天使长着他的外表后成为国王。他以小丑形象示人,无人认出他是真正的国王。他的食物品尝官是狗,而他只能和猎狗一起抢吃狗食。他最后意识到谦卑的重要性后才得以复位。罗伯特在道德和精神层面得到提升,最终才像天使当国王一样实现和谐统治。如果说高德吃狗食的过程是从“野人”驯化为温文尔雅的骑士的过程,那么,罗伯特食用狗食只是让他意识到谦卑的重要性。这是典型的罪恶和美德之战的书写。《特里亚默爵士》中罗格的猎狗“真爱”为主人罗格舔伤,守候他的墓地长达七年,往返于宫廷与墓地之间,终于找到杀害主人的凶手并为他复仇,最终死在主人墓旁。这种亲密感和关爱在狗的守望、复仇、陪伴中展现了出来,说明狗对善恶的判断和对真爱的坚守,而墓地和宫廷代表着死亡与生命、荒野与文明两个不同的世界,是人与狗共同分享的社区。段义孚指出,从广义上来说,地方是价值、养育和支持的焦点所在。不管到达哪个地方,“真爱”唤醒了世俗世界的正义感,表达自己对主人的情感依赖和因为被动失去主人经历的精神痛苦。科恩指出,世俗文化赋予动物以象征意义和人的特征、行为、思考和感受方式。这用在“真爱”身上再合适不过,因为人们承认动物有爱的能力和高贵的举止。


尤其要注意的是,特里斯丹与狗的亲密关系在不同文本中得到书写。在《特里斯丹与伊瑟的传奇》中,威尔士公爵拥有阿瓦隆仙女送给他的狗“派迪克鲁”,这条狗能变多种颜色,具有超自然色彩。特里斯丹托吟游诗人把狗送给王后伊瑟好让她开心,甚至在人迹罕至的地方修建房子并为伊瑟和小狗塑像。为动物塑像在中世纪文学中很少见到。他把他们的记忆以物质化的方式再现出来,为自己的爱情和心灵找到秘密寄托之地。可以说,这条狗已经成为特里斯丹和伊瑟共同的爱情载体和记忆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亚瑟王之死》中,伊瑟的狗闻到了特里斯丹的气味并认出了他,舔他的脸和耳朵,嗅遍他身上的每个部位,不愿离开特里斯丹。这种关于亲密关系的书写也出现在《疯子特里斯丹》中。特里斯丹认为自己曾养育、训练过的狗记得自己,其行为比忘记自己的伊瑟显得高贵,伊瑟为此感到汗颜。特里斯丹对于“高贵”的定义已经超出了人和狗之间的物种边界,强调“高贵”“爱”和记忆之间的紧密关系。还需要指出的是,当被问及出身时,身处马克王宫廷的特里斯丹怕被认出,故意装疯卖傻,在众人面前声称生母是鲸鱼,但一只母虎用她的乳汁把他喂养成人。他把自己的成长和鲸鱼、老虎联系起来,以这种非符合逻辑的方式表明跨物种的亲情关系,目的在于混淆视听。但是,他恰恰用这种方式表明人与非人动物之间的界限的模糊性,表述的是人与其他物种之间存在关爱与依赖关系,在宫廷这个讲究秩序的地方为接近伊瑟找到了理想的路径。


马在骑士文学中因其特有的美德和角色获得更多的关注。《骑士制度之书》表明,马因勇气、忠诚、力量和服从出名,被看作是动物中最高贵的物种。骑士和马之间的依赖关系在骑士参与马战、比武、冒险、娱乐等方面可见一斑。《亚瑟王之死》中,骑士巴林、玛豪斯爵士、高雷斯都、托儿爵士、特里斯丹认为马和人一样会疲惫或体力不支,需要休息或吃草补足体力。帕林诺因为洪兹莱克刺他的马身就取了对方首级,鲍曼让侏儒通宵守望着马,高特梅泰尔爵士担心自己的马可能会被100来位骑士刺死,赶紧卸下马鞍把马放了以救马。加拉哈德砍下帕乐米德斯的马头后心感惭愧,把自己的马送给他以求谅解。在比武场或马厩等地方,在骑士厮杀、休息、用餐等情况下,骑士们表现出对马的关爱之情和个体尊重,当马受伤时,骑士表现出愤怒、复仇、愧疚情绪。骑士以己度马,表现出物种正义感。这种人马一体化的特点还体现在贵族和骑士日常生活中(比如郊游、比武),马和骑士一样也会得到昂贵或华丽的装配作为装饰,表面看这彰显了社会身份和地位,但深层次看是对马和人关系平等的深层次认识,以此提升情感认可度和亲密度。面对马在马厩或路途中的死亡,骑士或骑马者表现出悲痛,对马的评价表明了他们之间的同盟关系和亲密联系。《哈普顿的贝维斯》中的贝维斯的战马阿伦戴尔被他看作是“一匹忠诚的好马”,不愿被其他人骑。当阿伦戴尔意识到国王易弗骑在自己背上时,就跑过沟渠和荆棘,穿过树林和庄稼地,直到把国王摔倒在泥潭中。结果是王冠被摔碎,无人再敢骑这匹马。阿伦戴尔七年未见贝维斯,但听到乔装打扮成朝圣者的贝维斯的声音时,挣脱缰绳跑到院子嘶叫表示欢迎,众人感到骄傲和喜悦。阿伦戴尔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愿意让贝维斯佩戴马鞍。贝维斯发现阿伦戴尔死在马厩,不由得感觉非常难过,因为“马总是急他所急”。在《安塞尔斯顿》中,王后的信使骑的马由于长途劳累倒地死亡之后,他难过地认为自己失去一匹好马,因为马总是急他所需。他们对马的评价表明,马的死亡带给他们情感上的痛苦,肯定了马在关键时刻发挥的重要作用。在《埃里克和埃尼德》中,埃尼德把埃里克的马牵到马厩后取下马鞍和马勒等东西,用马栉梳马毛,喂新鲜甜香的草料和燕麦,精心照顾以使马舒适。埃尼德一系列动作的目的是使马保持良好形象,新鲜的草料和燕麦为其补充能量恢复体力。事实上,中世纪时期,人也食用燕麦。


需要指出的是,马互相争斗有时和其主人有一定的情感联系,但同时显示出马对自身经历的认知。《兰斯洛》中的兰斯洛和玛利甘特比武时双双掉落马下,但两匹无人骑的马跑过山丘和低谷,互相踢蹬和撕咬对方,表明他们的仇恨不共戴天。《罗切斯特动物论》手抄本中的绘图表明,当两位骑士在地上比斗时,他们的战马互相撕咬对方。对于这种情况,克莱恩指出,很难说这是战马对主人的模仿还是战马自身打架的动作,但经过考证认为,马具有这种意识,而考虑到骑士制度,承认马的身体感知和精神回应是连续体。这种回应和骑士在情感和身体上达成一致的表现,起因于比武场,而比武场是双方武艺进行比对的地方。老普林尼和圣伊西多尔认为,马在战场表现亢奋,能认出敌人,只让自己主人骑,战斗时会保护主人,战斗胜利会表现出欣喜,失败时会表现得痛苦,主人死去马会显得悲伤,而只有马会为奄奄一息或死去的主人哭泣。马也会成为被奖励、被惩罚或被窃取的对象,这发生在宫廷或马厩之中。在《汉普顿的贝维斯》中,圣灵降临节时,所有骑士的马都会被测速,赛程为七英里,第一个到达终点者获1 000镑红金奖励。贝维斯的马阿伦戴尔飞速奔跑并获胜。英格兰王子进入马厩骑阿伦戴尔,他击打马的后臀后马突然冲出致使他摔死。伤心的国王埃德加认为马的主人贝维斯应该被五马分尸,而男爵们一致认为这是马之错,应该把马绞死,但经过贝维斯辩护之后马才得救。可见,国王把马看作是贝维斯的财产,他理应承担责任,他提出的“五马分尸”做法显然是把马作为实施制裁或惩罚的执行者。公爵们考虑到贝维斯服务国王的贡献,认为马应该是过错的承担者,把马看作刑罚的承担者,因此要和人一样承受绞刑。动物承受审问和刑罚在中世纪较为少见,而马究竟是犯罪者还是执行者的争议反映出人们对马或动物的心态:从法律层面看,马可以成为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但也可成为被惩罚的对象。《汉普顿的贝维斯》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一个小偷通过施展魔法偷走阿伦戴尔并献给了贝维斯的仇敌易弗王。在中世纪英国的一个法律案件中,被告人修偷走尼克拉斯的价值20先令的母马并在市场以半个马克的价格卖掉,自称是因为贫穷和魔鬼的诱惑行窃,但终被判以绞刑。但这首诗歌的作者并未交代这个小偷是否因为偷马而受罚。在人、马组成的混杂空间中,魔法发挥了其可以施加于人的同等效果,似乎说明了马具备的人性化特点。

《汉普顿的贝维斯》

Richard Pynson,Sir Bevis of hampton


跨物种关怀还表现在人和野生动物之间出现热爱生命的特点,形成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亲密空间。在《坎特伯雷故事》之《扈从的故事》中,鞑靼王国公主卡娜斯在皇家花园和枯树上与哀号的雌性游隼之间的对话以及她治疗和安慰雌性游隼的方式表明,这种相遇和照看的过程体现出人与动物共情的伦理意味。她们的语言交流、情感互动和身份认同从花园延伸到宫廷和鸟笼之中。斯哥特兰指出,卡纳斯和雌性游隼的关系代表着女性和物种间的带有保护性特点的互惠照顾。特里维斯指出,理解花园在塑造人和野生动物关系中的角色是理解文化野生动物园(cultural wildlife)的一个关键点,因为花园如同房子一样是野生动物适合出现或不出现的边界。但对中世纪人来说,随着人们空闲时间的增多,花园成为宫殿的必要配备,具有很强的私密性,人们可以畅聊私密的心事,也可投入爱情的奇异体验。这说明,亲密空间具备养育或滋养功能,人或动物的基本需求得到关注。


对于人与动物的亲密感还可能表现在触摸行为以及对这种行为的解读上。在《特里斯丹与伊瑟的传奇》中,特里斯丹的妻子伊瑟的马不小心踩入水坑致使水溅在她的腿上。她因为怕冷大喊一声,但随之大笑。卡尔丁问起她笑的原因,她认为马比特里斯丹勇敢。言下之意是,马敢把水溅到她身上,而特里斯丹却不愿意接触她。她把溅水行为解读为马与人之间的触摸行为。这种含沙射影式的描述揭开了特里斯丹对妻子无情与冷漠的真相。显然,在伊瑟、马和特里斯丹之间,马蹄和水坑合力解开了伊瑟对爱情的向往和内心的痛苦之源。


由上可见,人和动物之间建立的亲密感或一体化过程表现在跨物种的情感依赖、哺育、关爱、陪伴等社会行为和心理依赖上。这种亲密感凸显了物种差异的消解,而人以与其他物种的亲密互动来认识自我,表现出热爱生命的理念。在“被言说”和“言说”行为之间,这些动物成为和谐的生物系统和社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

03

文化意义阐释

骑士文学中的动物在特定的地方中被人们看作文化符号,赋予象征意义。乌尔班尼克认为,动物的象征意义随着地方的改变而改变,即便是象征意义,它的合理与否需要依赖于某个地方或空间来理解。在骑士文学中,这些地方(比如梦境、战场、教堂、森林、去朝圣或去耶路撒冷的路上)中存在着人与动物的有机互动,而动物成为文化能指。这种文化地理会从宗教、伦理、性别等角度进行探索,来理解人的实践行为在时空中的演化、扩充、缩小和存在。在虚构的梦幻空间、战场、教堂、城堡等地方,人们对动物的解读带有很强的基督教色彩。


可以发现,释梦方式赋予动物以文化象征寓意或起到警示作用。《亚瑟王之死》中的亚瑟、鲍斯、帕西威尔梦到的动物被释梦者赋予基督教色彩。在梦境这个虚拟空间出现的动物是想象构建的产物,而释梦的过程是为动物赋意的过程。此时,动物被看作是文化符号,既包含动物论含义,又有基督教寓意。布里奇指出,宗教在地方的权力中占据主导位置,权力随着地理位置的改变而改变。梦中的动物通常被解读为邪恶力量或威胁的象征。在《色兰斯传奇》中,色兰斯梦见野狗撕咬自己,这两只野狗被看作是两位密谋害死她的吟游诗人的化身,色兰斯留在原地避开了被他们伤害的厄运。《艾米伦和艾米斯》中的艾米伦梦到狮子袭击艾米斯,就及时赶去救他。人们把梦中的动物袭击理解为自身或亲密人会遇到威胁或厄运的暗示,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或行为避免。这种故事同样出现在《塔尔斯之王》中。塔尔斯之王的女儿被迫嫁给大马士革的苏丹并要从基督教改信异教,晚上她梦到黑狗和魔鬼,其中一条狗变形为人,许诺基督会救她。她生育的怪胎孩子在基督牧师的洗礼下变为正常孩子。黑狗的预言代表着基督教和异教在博弈时的力量。


这种为动物赋予基督教色彩也和人们在去圣地途中遇到的动物联系起来。《伊萨姆布拉斯爵士》中伊萨姆布拉斯的三个儿子在去圣地朝圣的路上先后被狮子、豹子和独角兽叼走。这些动物其实以上帝的名义出现,他们相遇的地方是朝圣路上和征战异教徒的战场,前者旨在考验伊萨姆布拉斯的虔诚度,后者重在阐述基督教必胜的意义。这些动物具备的意义和出现的地方有关,但诗人有意让他们代表上帝和基督,而出现的地方证明了上帝的恩典在个人精神救赎中的拯救作用,这些动物身上的文化象征意义在特定场合显示出其宗教意义。出现在教堂中的动物同样被赋予基督教色彩。《亚瑟王之死》中的骑士加拉哈德、鲍斯和帕斯威尔在森林中亲眼目睹一头鹿和四头狮子的变形。修道士认为基督化身为鹿,四头狮子是《福音书》的四位作者。卡明斯认为鹿的意象与圣灵感孕说和基督复活有关,部分原因是基于动物具有复活能力,而鹿就是基督。这个故事发生在教堂,骑士、修道士、鹿、狮子的相遇诠释了基督出生和复活的故事。显然,教堂这个地方成了多物种的混杂空间,人性、动物性和神性的边界处于流动状态。除了动物论中的定义之外,鹿和狮子显示出的宗教意义由教堂这个具体的富有宗教色彩的地理位置赋予。但鹿在不同的文化中又有不同的含义。在《埃里克和埃尼德》中,亚瑟王在位于卡迪甘的宫廷宣布,为了保持古代风俗,他希望猎取白鹿,但高文指出,按照风俗,凡是猎取到白鹿的人必须亲吻宫廷中最美的女子。在森林中狩猎的亚瑟王因为比其他人速度快而先获白鹿,表示会按照风俗献吻。《盖伦特》中,亚瑟王砍下白鹿头后,人们一直争论鹿头应该送给哪位女性,最后按照王后的意见,鹿头送给了最受众人赞誉的少女埃尼德。我们知道,白鹿一般出现在神话和传说故事中,尤其在凯尔特文化中。在亚瑟王故事中,追赶白鹿象征着骑士对纯洁和荣誉的追逐。这可能和凯尔特神话神祇之一科尔努诺斯(Cernunnos)有一定关联,因为其名意为“有角者”,鹿首人身,掌管狩猎、生育、动植物等,是动物的统治者和狩猎之神。白鹿意味着速度、美、生育,被看作是神的使者。《坎特伯雷故事》之《骑士的故事》中的描写表明,雅典国王忒修斯喜欢在5月猎取大鹿,这既能使他亲手打到一头大鹿的乐趣得到满足,又能表达他对战神和狩猎女神狄安娜的崇拜。这一方面说明了罗马神话对诗人乔叟的影响,又说明鹿对狄安娜来说是神圣的动物,时常陪伴在她身边。


John Cummins, The Hound and the Hawk: The Art of Medieval Hunting, London: Phoenix Press, 2001.


我们发现,狮子在骑士文学中不是和耶路撒冷有关,就是和骑士杀蛇救狮的情节有关。狮子在特定的地方或空间(比如海岛的洞穴、海水、森林、山谷、城堡等)和人(比如王子、骑士)建立亲密关系,但其后实际上蕴含着很深刻的基督教含义。《屋大维》中的母狮带走遭遇流放的王后的一个儿子,在海岛上的洞穴中,孩子靠吸吮母狮的奶存活。科恩指出,狮子的奶液流过这个男孩年幼的身体,和他体内的体液融合在一起并不断地流动。这里强调的是母性的功能以及动物和人通过“奶液”融为一体的过程。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母狮、王后和孩子三人在船上形成的空间虽具有混杂性特点,但结合中世纪动物论,狮子显然代表着基督,引领他们去圣地耶路撒冷。《亚瑟王之死》中的骑士帕西威尔在海中看到狮子和蛇搏斗,帮助狮子重击大蛇。狮子给他摇尾,对他表现出亲昵行为,而他抚摸狮子的脖子和肩膀。他向上帝祈祷时狮子躺在他身边,整个晚上他们睡在一起。帕西威尔后来又遇见这头狮子,伸手抚摸狮背,心里感到非常快活。帕西威尔杀蛇的原因是蛇在基督教文化中是魔鬼或罪恶的代表,而狮子代表着基督。他和狮子之间的亲密关系说明,他其实是对代表忠诚、希望、洗礼、信仰的神圣教会表示认同。老普林尼用例子说明狮子具有怜悯和仁慈之心,埃尔皮斯和狮子的故事就说明狮子如何通过把自己捕获的东西送给他来表达谢意。《伊文》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伊文在密林中杀蛇救狮后,狮子通过后脚站起、脸朝地、前脚合起指向他、双膝跪地、流下谦卑之泪表达感谢。狮子追随伊文以保护他并为他服务,在山谷中咬死鹿并喝掉鹿血,把鹿扛回去送给他,伊文更加爱怜他,因为狮子表现非常虔诚,他把狮子看作自己一生的伙伴。他撕下鹿皮烤鹿肉,狮子吃剩下的鹿肉和骨头。当他睡觉时,狮子就守望着吃草的马。伊文在泉水边因伤心过度晕厥,剑从剑鞘中滑出割伤他的脖子致使鲜血直流。看到这一幕的狮子猛抓和吼叫,用牙齿把剑衔去放在一棵倒地的树杆上后,胸脯猛撞在剑上准备自杀,但正好伊文醒来,狮子自杀未遂。伊文在城门外和巨人战斗时狮子助阵,但狮子严重受伤后他因心中满是怒火为狮子复仇,使敌人投降。虽然自己也受伤,但他并不为自己焦虑,而是为他那感到痛苦的狮子焦虑,他希望人们称他为“与狮同行的骑士”。狮子受伤无法走路,他在盾中放入青苔和蕨类植物做成软床,把狮子轻放其中,让狮子四肢展开躺在盾中,而他端着盾行进到一幢房子,主人允许他和狮子住在一间房屋中。狮子在他和他人战斗时被关进房子。诗人特罗亚写道,狮子心情沉重而伤心,因为它还记得这个高贵之人为它做的好事,他现在肯定特别需要它的服务和帮助。它听到外面的厮杀声,愤懑不已。狮子使劲抓已经腐烂的门槛直到腰腿从下面挤出,抓住其中一人袭击。从一系列的行为可见,他们的关系经历了救命、致谢、同行、分享、复仇、自杀、照顾、帮助等不同环节,诗人描写了他们的愤怒、伤心、痛苦、关爱等情感,他们的互动出现在荒野、私人住所、泉水边、山谷和比武场等。难能可贵的是,这头狮子在诗人的想象中能够主动使用武器。这种人狮友谊背后包含有中世纪人对狮子的意义解读。有的评论家把狮子看作是伊文新的道德境界和骑士身份的象征符号。在《井边女士》中,欧文同样在森林中杀蛇救狮子。为了表达感谢,狮子给他找柴火,给他扛回一头熊让他烤着吃。在他和坏人战斗时,被关在城堡中的狮子从城堡墙上跳出来帮他打死对手。还有一次狮子抓开被堵着的石墙杀死了欧文的对手,救下井边女士的侍女卢妮德。这个故事显然比上一个故事简约,但还是关于白狮因人相救而报恩的故事。我们知道,在中世纪动物论中,基督被看作狮子,被看作是从天堂的高山下到人间,而魔鬼就是狡猾的猎人,蛇被比作魔鬼。《伊文》和《井边女士》虽然不像其他故事那样明确指出狮子的象征意义,但当狮子和蛇同时出现时就蕴含着很强的基督教含义,表明骑士伊文和欧文就是典型的基督教战士。


在公共空间,动物的部分身体(比如马尾、马肚、驴尾)既可以参与对对手或敌人的惩罚,使对方失去荣誉或揭示对方的邪恶之处,同时具备基督教文化意味。《亚瑟王之死》中的帕里斯被绑在马尾上羞辱,《丹麦王子哈夫洛克》中丹麦大臣皋大德被绑在马尾上拖拉,直到送上了绞刑架,英格兰大臣高德里奇的鼻子被绑在驴身上,鼻子对着驴尾,被带到林肯郡的树林后用火烧成灰。这两位大臣在摄政时都企图杀死丹麦和英格兰王位继承人。《爱普米顿的生平》中爱普米顿在比武场把对手凯米斯打下马后让他面朝后坐在马鞍上,脸对着马尾骑到小镇,致使其名声扫地。《克里盖斯》中伯爵安格里斯和随从抢劫了伦敦,亚瑟王为了惩罚他们,让四匹马的马尾拉着他们穿过山谷和荒地,直到他们四肢分离,身体撒落一地。《安塞尔斯顿》中的伯爵韦蒙德因诬陷爱格伦德伯爵被五匹好马拖过街道到达处决地,尸体被挂起示众。表面上看,马和人之间体现了双重关系,马既成为人的联盟执行惩罚或使对方名誉扫地,又同时通过武力对人造成伤害。但马参与惩罚邪恶之人这一法律安排的直接原因是因为马尾可拖拉,但还有一点是,马尾具有其潜在的文化寓意。在文化视阈中,动物的尾巴通常被看作是动物最为低劣的部位。这种被拖拉的表演在公共空间(比如城堡前、绞刑架前、小镇、街道、山谷)进行,不仅昭示了受罚者的罪恶或失败,也证明动物的部分身体部位同样具备特定的消极文化意义。需要指出的是,马尾或驴尾具有宗教意义。尾巴/肚子是马/驴的身体的一部分,却在文化的构建中不具备神圣感,和污秽、污物、废弃物等关联,引起人们心理上的厌恶感,受到象征秩序的排斥,是卑贱的存在。在这些故事中,绑在马尾/马肚上或对着驴尾的过程实际上是排除污秽的非言语表演仪式,把动物的部分身体和耻辱感联系起来,达到排除、边缘化某些群体的目的。凯尔特勒和哈克认为,非言语的耻辱展示或表演具有安抚功能,重建和谐,使当事者取得谅解和妥协。人们在特定的地方附加在这些动物部分身体上的文化意义,把它们和人的耻辱与尊严联系了起来。但是,不同动物的身体的文化寓意又是不同的,比如蛇骨和鱼骨。在《亚瑟王之死》中,加拉哈德在船上发现的宝剑的剑柄上镶着两块动物骨头,一块是蛇骨,手碰到它的人将不会疲倦或受伤,另一块是鱼骨,这种鱼来自幼发拉底河,碰过这种鱼骨的人不知疲倦,不思曾有的悲喜,只会关注眼前的事情。维特克罗夫特指出,蛇在古罗马时期受到尊崇,人们认为蛇不仅具有治愈作用,还具有预言能力。这里提到的鱼骨有可能是鲤鱼骨,因为在阿拉伯文化中,鲤鱼和水神恩基关联,而恩基是明智之神,所以鲤鱼代表着智慧。在古巴比伦时期,鱼还代表着仁慈。这也是马洛礼认为能拿动这把宝剑的人无疑是最强之人的缘由所在。


某些动物(比如貂、灰鼠、白鼬、大象)的皮毛或部分身体(比如象牙)被贵族看作是奢侈品,成为象征资本,这尤其在亚瑟王的相关故事中出现频率较高。它们作为贵族服装或日用品的一部分,显示他们的社会地位或赠予方的尊重或重视他人的程度,从而赋予获赠者以荣耀,证明其贵族身份。关于丝绸,维尔纳·格茨认为,贵族对异国情调比较倾心,特别偏爱拜占庭的丝绸服装,时髦服装属于宫廷生活的一部分,从服装上也能分辨出等级的区别。文献显示,法国国王路易九世在索米尔城堡大厅的盛宴上身穿蓝色缎衣,披着锦绣斗篷,上面就饰有貂毛。在编年史家韦斯的笔下,亚瑟王加冕时,受邀贵宾穿着灰色或白色皮毛,陪伴王后的女士打扮华贵,身着贵重皮毛,就连侍童都穿着貂皮。需要指出的是,中世纪平民用不起松鼠和白鼬等高档毛皮,除了原毛纺织品之外,他们能穿野兔、狐狸、水獭、绵羊和山羊等毛皮。家仆被禁止穿戴皮毛、珠宝和其他特定形式的服装。事实上,这些所谓的奢侈品大多出现在公共空间或正式场合,比如市场、宫廷、城堡等,场合多为婚礼、骑士册封仪式、宴会、约会等,以证明身份或显示荣誉或凸显赠予者的高贵与慷慨。可见,这些皮毛成为文化符号,具备社交意义。乌尔班尼克认为,把动物当衣服来穿不仅是生存的问题,更是时尚和地位或财富的问题。13世纪巴黎市场销售的许多东西和动物有关,比如皮钱包、皮手套(由鹿皮、绵羊皮、猪皮造成)、皮带、皮毛斗篷、毛皮衬里等,有一位伯爵为了庆祝复活节想以赊账的方式从皮货商处买皮毛、松鼠皮和羊羔皮。在《特里斯丹和伊瑟的传奇》中,挪威商人的船上备售商品就有白色毛皮、貂毛、海象牙和羊皮等。


[德]汉斯—维尔纳·格茨:《欧洲中世纪生活:7—13世纪》,王亚平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2年。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亚瑟王故事中有许多和这些奢侈品有关的描述。这不仅彰显了人们对特定服装作为文化符号和身份地位的重视,更能证明亚瑟王朝的辉煌富有。《伊文》中伊文的猩红色新袍边缝有带点毛皮。《埃里克和埃尼德》尤其显示出对这种奢侈品的推崇:埃里克求婚时,派人牵五头骡子驮送包括毛皮和貂皮在内的各种贵重物品送给心上人埃尼德的父亲。他们在亚瑟王宫廷举行婚礼时,吟游诗人因表演出色获赠灰鼠皮、白色鼬皮和兔毛礼袍。埃里克离开不列颠返回故国时,给60位骑士配马和毛皮,而迎接他们的人身穿镶有貂皮的斗篷。亚瑟王后睡觉盖的是白色鼬皮。埃里克获赠了两件分别饰有白色鼬皮和灰鼠皮的真丝长袍。这些镶边的皮毛来自印度某种只吃香料、桂皮和新鲜丁香的奇异动物。亚瑟王册封400多人为骑士时,除了为每人赠马三匹之外,斗篷由真丝和貂皮、有斑点的皮毛和印花做成,还镶有金穗。负责端面包、红酒和肉的3 000名骑士庆祝埃里克加冕时都身穿新做的白色鼬皮礼袍。《兰斯洛》中,兰斯洛和亚瑟王王后在后者卧室的窗台约会时,她披着一件深红色布和地鼠皮混搭做成的短披肩。《亚瑟王之死》中的莉奥莱丝深夜在大厅与骑士高雷斯约会时穿着貂皮斗篷。杰弗里在编年史中指出,亚瑟王和撒克逊人战斗时身穿无袖皮短衣。圣灵降临周时,受邀的各王国国王骑马或骡子赴宴,亚瑟的大管家和1000名助手、司酒者都身穿白鼬皮长袍。杰弗里指出,不列颠“在富有、丰富的装饰、居民的礼貌方面也超过了任何其他王国”。前面的例子同样说明了亚瑟王宫廷的富裕和奢华程度,和杰弗里的描述达成一致,而在当时白鼬皮被看作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大量用在正式或隆重场合,不仅具有很强的仪式感,还具备证明身份和交际的功能。关于象牙,在《井边女士》中,井边女士的侍女在城堡中从木质盒中拿出一把带象牙柄的刮脸刀给欧文刮脸。《埃里克和埃尼德》中,埃尼德获赠一匹栗色马,马鞍、马勒和胸带工艺讲究,前鞍桥由象牙做成,镶有黄金,象牙上面刻有埃尼阿斯从特洛伊逃离直到成为国王的故事。可见,特定动物的皮毛或牙齿出现在典礼或私人卧室或公共场合,说明这些动物在展示人的地位、为人获得荣誉上不仅发挥着表演性作用,而且凸显或强化了个人的贵族身份,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事实上,象牙在英格兰还被用来制作牧杖。12世纪雕刻有圣尼古拉生平的故事的象牙牧杖现藏于伦敦的维多利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其高度为10.4厘米。

04


结语


动物地理学中的混杂性概念表明,个体不是真正纯粹的独立实体,而是处于互动关系之中,这又和特定的地方或空间有关。中世纪西欧骑士文学的作家们“绘制”的人与动物关系复杂“地图”表明,在不同的地方或空间(比如森林、海洋、市场、宫廷、战场、比武场、教堂、城堡、马厩、大厅、房子、墓地、皇家花园、商船、梦境以及剑柄、盾、刮脸刀、鞍桥等)人和动物的关系处于不断的协调之中,而边界因为人和动物相遇的地方或空间不同而处于不断的定义之中,存在着经济关系、互相照看伦理和文化赋意的不同。这说明,中世纪人既有工具论思维,又相信动物具有情感回应能力。人既可以具有主体性,也可以成为动物的他者,反之亦然。动物分布在不同的地方或空间之中,而人和动物关系的流动性显示出地方和空间的不确定性和混杂性特点。


|本文刊于《世界历史评论》2021年秋季号,作者张亚婷,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参考原文。

编辑:李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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